尊重生命,恢復人本有的上帝形像
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是上帝清楚啟示的倫理規範,因人具有上帝尊貴的形像,是上帝所愛的,因此人的生命不可隨便殺害。然而,「不可殺人」涵蓋範圍是否包括母腹中未出生的生命呢?其關鍵在於:這生命算不算是一個「人」。隨生殖科技進展,人對胚胎發展各階段已有清晰的了解,從受精、著床到子宮內胎兒活動,在顯微鏡與超音波下一覽無遺。然而,相關倫理問題也隨之出現:如果出生前發現胎兒殘障,可以墮胎嗎?這生命到底從哪一刻開始算是「人」呢?如果出生前還不算「人」,則墮胎嚴格說來並非殺人,頂多只是終止一個將來有機會變成「人」的生命,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本書將人的生命起於何時,從醫學、神學和倫理學的角度做了清楚的說明。教會是社會道德的最後一線堡壘,如果連教會對墮胎都沒有清楚的立場,豈還能發揮什麼光與鹽的功能呢?期盼有一天,我們的子孫能在尊重生命的環境中成長。人本有上帝的形像,不論男女或胎兒,願這尊貴榮耀的形像,因這世代基督徒的努力而得著恢復。
「本書的優秀,在於它的深度和廣度。這不只是一本有愛心的書,還是一本有知識、有見識的書。作者是一位受過嚴謹訓練的醫師,他提出的醫學證據和論述,在最嚴苛的科學要求下,也站立得穩;他也受過正統的神學訓練,他的釋經、解經對我大有啟迪;他又是一位深知人間煙火的倫理學實踐者,他對諸多兩難問題所提出的解決之道,閃耀著從上帝來的智慧,讓人想起耶穌在約翰福音八章3-11節的身影。」
——楊寧亞(台灣信義會台北真理堂主任牧師)
「這是一本有份量的基督教倫理學著作,探討胚胎生命的起點。作者嚴謹地探討與解釋『位格』、『人的道德地位』、『靈魂』、『上帝的形像』等觀念,以證明從受孕起的胚胎就是有位格的人。作者張立明既有醫學的訓練,也有神學的學養,非常適合討論這議題。」
——周功和(中華福音神學院前院長)
「整體而言,這是一本極為用心的作品。對於人類胚胎的道德地位、墮胎、人工生殖科技及胚胎幹細胞實驗等生命倫理議題,本書都提供了寶貴的信仰觀點,非常值得一讀。同時,我也盼望藉著此書,能夠喚起更多的專業基督徒一同來關心基督教倫理。」
——陳尚仁(台灣神學院院長、倫理學副教授)
【目錄】
序一 為台灣生命倫理走出一條正確之路/楊寧亞
序二 建構基督徒的倫理義務/周功和
序三 齊來關心生命倫理議題/陳尚仁
引言 尊重生命,恢復人原有的上帝形像
第1章 從醫學看生命肇始
一、精卵結合與胚胎發展
二、「人」的醫學定義
三、受精、受孕與懷孕
第2章 靈魂的探索
一、「位格」的概念
二、靈魂與位格
三、人的組成:一元、二元或三元?
四、靈魂是什麼?
五、聖經中形容靈魂的用字
六、上帝的形像
七、靈魂肇始的探索
第3 章 「人」的位格始於受孕
一、聖經視出生後的嬰孩為位格人
二、聖經視出生前的胎兒為位格人
三、聖經視早產可存活的孩子為位格人
四、聖經肯定胎動胎兒為位格人
五、聖經視未成形的胚胎為位格人
六、聖經視胚胎為位格人
七、結論
第4 章 生命倫理的探討
一、幾種倫理學進路簡介
二、嬰兒出生後的位格
三、嬰兒出生前──回應墮胎議題
四、出母體後仍可存活,約懷孕23~24 週左右
五、胎動,約懷孕16-20 週左右
六、胚胎未成形,約7-8 週大
七、胚胎有心跳或腦波,約3-6 週大
八、原條形成時,約2 週大
九、著床後,約6-9 天大
十、基督:道成肉身的胚胎
十一、基督:完全的人,完全的神
十二、位格始於受孕
第5 章 人工生殖科技與胚胎幹細胞實驗
一、人工生殖科技
二、胚胎幹細胞實驗議題
第6 章 特殊狀況:強暴、亂倫懷孕或懷孕危及母體
一、強暴懷孕
二、亂倫懷孕
三、懷孕危及母體
四、基督徒醫護人員
第7 章 攻破堅固營壘:基督徒的倫理責任
一、基督徒的倫理責任
二、基督徒倫理實踐的思考
中英文參考書目
【內文試閱】
〈引言〉
尊重生命,恢復人本有的上帝形像
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受造,因此每個生命在上帝眼中都是無比寶貴。但這是否包含尚未出生孩子的生命?當產前檢查發現胎兒有殘疾,或當家庭狀況困難卻意外懷孕時,可否選擇墮胎?台灣在一份對神學生的問卷調查中,約有5%同學容許胎兒有智障或殘疾時墮胎,23%建議無經濟能力負擔照顧殘障子女時墮胎,然而,同一份問卷中有93%神學生認為人的生命從「卵子和精子結合的那一刻」開始,6%認為生命自「胎兒有心跳時」開始。另一份針對牧師的問卷則顯示,61%牧師周遭曾有信徒墮胎;有57%牧師認為胎兒是完整人,35%認為是潛在人,4%認為胎兒不是人;當胎兒生存權與母親的選擇權衝突時,54%牧師支持母親選擇權,42%牧師支持胎兒生存權;無條件贊成墮胎—認為母親有絕對選擇權的牧師有4%,無條件反對墮胎者有8%,而贊成有條件墮胎者的理由如下(可複選):母體因懷孕而生命受威脅68%,受暴婦女因姦成孕55%,胎兒有先天遺傳缺陷66%。這些數字可以反映當代華人基督徒領袖與信徒的觀念。這樣的觀念是否符合聖經啟示?
人的生命與位格均始於受孕
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是上帝清楚啟示的倫理規範,因人具有上帝尊貴的形像,是上帝所愛的,因
此人的生命不可隨便殺害。然而,「不可殺人」涵蓋範進展,人對胚胎發展各階段已有清晰的了解,從受精、著床到子宮內胎兒活動,在顯微鏡與超音波下一覽無遺。然而,相關倫理問題也隨之出現:如果出生前發現胎兒殘障,可以墮胎嗎?這生命到底從哪一刻開始算是「人」呢?如果出生前還不算「人」,則墮胎嚴格說來並非殺人,頂多只是終止一個將來有機會變成「人」的生命,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雖已有許多倫理學文獻討論墮胎議題,但筆者所關心的是:根據聖經,在生命萌芽之初,「人」的地位在上帝眼中到底從哪個階段開始?何時開始受到「不可殺人」這條誡命所保護?筆者研究結果發現,不論從醫學角度、聖經本身、系統神學以及倫理學的分析,都得到相同結論,即:人的生命、靈魂與位格(personhood)均始於受孕。人的獨特性並不在於生物層次上,而是在於上帝與他個別的關係,因此就算是最微小的胚胎,也是「不可殺人」誡命所保護的對象。
本書內容安排與簡介
由於醫學、神學、倫理學分屬不同專業,若全都深入分析可能過於繁雜,因此筆者只將焦點集中在與主題「生命肇始」相關的內容上,盡量以簡明文字逐步說明。本書內容安排如下:第一章先釐清醫學部分,這屬於上帝設置在宇宙中的普遍啟示,筆者將參考醫學文獻,簡要說明人類胚胎發育過程以及相關醫學名詞。
第二章筆者將進入上帝的特殊啟示。聖經說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受造,因此除生物層次之外,人的靈魂理應與其他受造物有所不同,這些不同點在哪裏?人有了身體與靈魂,就是一個完整的位格,因此胚胎何時開始有靈魂是神學上的重要步驟。在本章中,筆者將說明位格的概念、位格與靈魂的關係,再透過聖經中的人論、靈魂的用字、上帝的形像與靈魂起源逐一說明。
第三章筆者綜覽聖經中論及懷孕的相關經文,再將這些經文依胎兒年齡分為六個階段:受孕、未成形、胎動、可存活(viability)、出生前與出生後逐一分析。在排序上,筆者將討論次序倒轉,從聖經較明顯的觀念,即出生後的嬰兒是「人」開始,到末了才討論胚胎初始的位格。
筆者相信聖經不只是寫給古代猶太民族,也是上帝給每個時代的啟示,因此理應能為當代爭議的倫理議題提供足夠內容,讓世人知道上帝的心意,這是倫理學的領域。第四章筆者將檢視當代幾種代表性的世俗倫理學說,並逐一回應。
第五章筆者嘗試以邏輯推理的方式探討人工生殖科技與胚胎幹細胞實驗議題,同時從神學角度思考不孕症,並針對人工生殖與避孕方式作出建議。
第六章筆者從倫理學角度討論強暴、亂倫懷孕,以及懷孕危及母體等特殊狀況,還有教牧層面的思考,並提供基督徒醫護人員使用緊急避孕藥的建議。
教會是社會道德的最後一線堡壘,如果連教會對墮胎都沒有清楚的立場,豈能發揮什麼光與鹽的功能呢?耶穌教導我們的禱告,給所有的基督徒一個行動的方向:「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如果這是真心的祈願,我們就會想改造周圍的社會,尋回淪喪的人心,使天國永恆的道德原則實踐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因此在末了,筆者將討論實踐應用層面,並在教牧、教育與公共政策層面提出建議。期盼有一天,我們的子孫能在尊重生命的環境中成長。人本有上帝的形像,不論男女或胎兒,願這尊貴榮耀的形像,因這世代基督徒的努力而得著恢復。
【作者簡介】
張立明,胃腸科專科醫師、美國三一(Trinity)國際大學醫學倫理碩士(M.A. Bioethics)、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神學碩士(Th.M.),主修系統神學、現於美國Southern Baptist神學院帶職攻讀哲學博士(Ph.D.),主修基督教倫理(Christian Ethics)。曾任:台灣行政院衛生署醫學倫理委員會委員、台灣大學進修推廣部生命教育師資培育計畫科技與生命倫理組召集人、嘉義榮民醫院胃腸科主任、台灣禮來公司醫藥學術處長、嘉義基督教醫院董事。現任:美國Eli Lilly總公司全球病患安全部資深醫療顧問、生技倫理委員會與肝臟藥物安全委員會委員、美國三一(Trinity)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CBHD)諮詢委員、台灣路加傳道會執委。多次受邀在國內外大學、醫院、神學院、教會機構演講,主題涵蓋醫學倫理、神學、生物科技、臨床試驗、企業管理等。曾在台灣連續六年主辦路加傳道會醫學倫理研討會,並出版六冊基督徒醫學倫理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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